對,一年多前,我收到一個email,
有一個北京女生想畫一個我寫的故事,
這夜,
我再收到她的電郵,
她畫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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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為一位朋友找一條裙子(對,比「飲 衫」更嚴重的那種級數:奧斯卡晚裝),頻來撲去,兩腳行勻港九新界,電訊縱橫巴黎米蘭,換句話說,整個地球都幾乎找遍了,那條 dream dress還是無影無蹤十畫都無一撇,勞心勞力到一個地步,我有時會想:搵飲衫的人如果換了是我,會不會一樣狼狽?
我一定不會。
因為平時
我已經買埋買埋好多「飲衫」,多到甚至無可能有咁多「飲」可以去的程度。以前我有試過 feel
guilty,但自從我看通了「碌卡時有快樂過一秒已不枉」這個道理,早已釋懷,如今還多了一個理由(好像獲得額外的花紅一樣):就算我明天忽然無厘頭如
奧巴馬,獲頒諾貝爾獎,至少着乜我都唔使愁。
你明我講咩嘅~因為你一定試過三日後要去 party,臨急抱不到佛腳,行到腳爛都未搵到一套又靚又 fit價位又啱的「飲衫」,結果勉為其難揀了件 70分了,花了錢又唔覺得自己特別靚,幾沮喪。
所
以如果你視「得閒無事買定件 Monique
Lhuillier」為浪費,因為你連帖都未收到有冇得去飲都未知,因為你好驚得個「躉」字,卒之擺到過季唔興……不如你試試這樣思考,那條裙錢當買了保
險吧,個個月進貢燕梳公司的你所承受的風險都一樣啫,當然也有「供死會」的機會,但萬一有起乜嘢冬瓜豆腐,一份好的保單和一套靚的飲衫一樣,是有得賠的。
本地作曲家之間的江湖傳聞:陳奕迅先生部 notebook之內是長期 keep起 200幾首歌的 demo的,不「平時買定」不「精挑細選」,如何一次又一次做出超好聽的唱片?明未?
摘自buy me a sunday: 飲!